自考轉考規則
一、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三、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
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招考辦。
四、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五、針對特殊規定
部分省市對自考轉入的考生有嚴格限制,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假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參看我站搜集的各地轉考政策, 最好致電當地考辦咨詢。
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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