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成人高考加分照顧政策
2020年江蘇成人高考加分照顧政策是什么?
1.25周歲及以上(199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本人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及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25周歲以下(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本人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2)現役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人民警察。
(3)25周歲及以上(199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4.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兩項及以上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不累計,只取加分較高的一項。
申請享受以上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并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后方為有效。
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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