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學專業專業
層次:高起本 學制:5年 專業介紹:本專業以培養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并具有較高法律事務工作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為特色,學生畢業后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及教學、科研工作。重要提示:北京科技大學從2019年春季開始此專業停止招生!
培養目標
法學是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社會學科。
本專業以培養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并具有較高法律事務工作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為特色,學生畢業后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及教學、科研工作。
培養要求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學制
5年
主干課程
法理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邏輯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民法分論、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總論、刑法分論、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法律英語、公文寫作與處理。
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對專升本、高起本學生:
(1) 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和教學環節,課程平均成績≥75分。
(2)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75分。
(3) 通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位英語考試。
就業方向
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到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本專業信息僅供參看,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