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學專業專業
層次:專升本 學制:2.5年 專業介紹:法學是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社會學科,本專業以培養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并具有較高法律事務工作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為特色,學生畢業后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及教學、科研工作。培養目標
法學是以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社會學科。
本專業以培養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并具有較高法律事務工作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為特色,學生畢業后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事務工作及教學、科研工作。
培養要求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學制
2.5年
主干課程
法理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邏輯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民法分論、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總論、刑法分論、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法律英語、公文寫作與處理。
學歷文憑及學位證書
在規定的彈性學習年限內,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獲得畢業學分,專升本學生還必須通過全國高校網絡教育統一考試,并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經審核通過后,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本、專科畢業證書(注明網絡教育),予以承認學歷。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高等學歷教育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高廳【2007】1號)文件要求,符合下述條件者,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
(1)在校期間各門課程平均成績在70分(含)以上;
(2)畢業論文成績在良好(含)以上;
(3)通過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考試、大學英語CET4、CET6及全國公共英語PETS三級(筆試)。
(4)補考門次不應超過5門次。
(5)畢業一年之內的本科生符合條件也可申請學位。
授予學位
法學學士
就業方向
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到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本專業信息僅供參看,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