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凡國家教育部認可,屬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均可直接報考。
就業方向
1. 在縣級以上政府的民政職能部門和事業單位就業; 2. 從事鄉鎮民政辦公室管理工作; 3. 從事城鎮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 從事縣(或市)以上民政部門以及民間組織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5. 從事婚姻服務中介機構、收養登記服務中介機構管理工作; 6. 從事婚姻管理、收養登記管理、行政區劃管理工作; 7. 從事地名管理、社團管理工作; 8. 從事殯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畢業生可從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協理員,辦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協調層或決策層高級助理,中外大中型企業前臺秘書、行政主管、行政總監、總經理助理等職畢業生適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涉外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監督檢查等管理部門從事政策和法規研究及實際工作,學校、科研部門的教學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