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被公務員機關和事業單位錄取,應該選哪個?
如果一名考生,同時被公務員機關和事業單位錄取,應該選哪個才是最好的選擇呢?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分析一下,選公務員和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區別。相信經過我們的簡單分析,更有利于自己做決定。
選擇公務員:穩定性更強,待遇更好。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相比,至少有兩個方面的差距。
首先,在穩定系數上,公務員的穩定系數更高。這是因為國家專門頒布了《公務員法》,以保障公務員的權益,而且《公務員法》剛剛修訂。
其次,在待遇方面,《公務員法》對公務員的待遇和工資有明確的規定。即便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工資進行直接比較,在同一區域范圍內,公務員的平均工資將高于事業單位的平均工資。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都在進行改革,但在公務員改革中,沒有人失業,也沒有人被解雇。在事業單位改革中,一些事業單位的員工卻被注銷了事業身份,并成為合同制企業的員工。很顯然,公務員的穩定性和待遇更好。
選擇事業單位:工作更清閑。
選擇事業單位,盡管說在薪水上或許沒有公務員那么多,但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有自身的優點,那便是工作中有可能更為清閑。
小編身邊也是有一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每日朝九晚五的過生活。有的事業單位,甚至根本無事可做,工都是混日子。甚至還有的事業單位,員工常年不上班,也能領工資。這類狀況,在現階段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中,幾乎難以想象。
因而,假如你急切追求清閑的生活,挑選事業單位,或許比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壓力小。
選擇公務員:更有成就感。
如果要比較成就感,很多人往往認為公務員的成就感高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同一單位既有公務員又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更能感受到這種差距的存在。
作為公務員,手中掌握的權力大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高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有行政級別,而事業單位人員沒有,這些都是公務員成就感和優越感較高的體現。
選擇事業單位:有額外的機會。
如果我們選擇事業單位,我們可能會有更多的機會。例如,事業單位員工可以申請當一名兼職律師,但是,公務員機關的公務員,即便是通過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也沒有辦法成為一名兼職律師。
事實上,作為一名公務員,原則上不允許兼職的,即使是兼職也不能兼薪。從這個角度來看,但對于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來說,有可能獲得額外的機會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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